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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610法学综合(含法理学,民法总论,刑法总论)《刑法学》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假冒注册商标罪

【答案】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①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秩序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②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包括任何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④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犯罪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但是动机可能是多样的,如非法牟取暴利、推销滞销产品,等等,动机怎样,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答案】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①本罪的客体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3. 附加刑

【答案】附加刑,是指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特点在于适用上具有双重性,它既可以作为某种主刑的附加刑适用,也可以作为一种刑罚方法独立适用,几种附加刑还可以同时并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4. 妨害公务罪

【答案】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

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5. 不作为

【答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成立不作为,在客观方面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的前提条件。

②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重要条件。

③行为人没有履行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关键条件。

6. 刑法

【答案】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子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二、简答题

7. 司法解释及其溯及力。

【答案】(1)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

(2)司法解释的溯及力

溯及力,又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是指司法解释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 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应及于法律的试行期间。

①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

②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己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③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8. 行贿罪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内容。

【答案】(1)根据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

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是指行贿者是为了获取这些不正当的利益。

(2)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发的《关干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第二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内容应该包括:

①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即“非法利益”。

②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方便条件。因此,可以将“不正当利益”的违规划分为两大类一一实体违规和程序违规。

a. 实体违规是指行贿人企图谋取的利益本身具有违规性,也就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即“非法利益”,又可称“非法目的利益”。从利益的非法性质及表现形式不同的角度看,非法目的利益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就是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非法的利益。第二种是对特定主体在不具备获得利益的条件时获得利益,利益表现是使财富增加。第二种是特定主体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非法得到减免,利益的表现为通过消极减少而使财富间接地增加。

b. 程序违规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有关单位为行贿人提供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和便利条件,即“非法过程利益”,这是从获得利益的过程中出发,将违法的帮助和便利视为“不正当利益”。

9. 简述刑法解释的种类。

【答案】刑法的解释,可以从不同方面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

(1)按解释的效力分类,刑法的解释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①立法解释,是指由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释法律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之一。

②司法解释,是指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③学理解释,是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学理解释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但是,正确的学理解释,有助于理解刑法规范的含义,对于司法实践和立法工作都具有参考价值,对于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学水平,对于促进刑法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2)按解释的方法分类,刑法的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①文理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②论理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伦理解释又分为尸种:

a. 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事物属性和形式逻辑,将该事项当然包含在该规范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

b. 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