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62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社会形态
【答案】社会形态是关于社会运动的具体形式、发展阶段和不同质态的范畴,是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形态包括社会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是三者的历史的、具体的统一。依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社会历史可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
2. 主观辩证法
【答案】主观辩证法作为概念辩证法,头脑中的辩证法,属于意识的范畴。同“客观辩证法”相对。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3. 辩证的否定
【答案】(1)辩证的否定的含义
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所引起的自我否定;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和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 是包含肯定的否定; 其实质就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又保留。
(2)基本内容:
①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辩证的否定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而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②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它是发展的环节,即发展是通过否定实现的。辩证的否定是旧质向新质的飞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
③否定是联系的环节,辩证的否定不是新旧事物的一刀两断,而是要继承和保留旧事物中的积极合理的因素。所以,否定既把新旧事物区别开来,又把它们联系起来。
④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扬弃是新事物对旧事物既变革、又继承; 既克服、又保留的关系。它体现了事物发展中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
4. 自由
【答案】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也就是从必然走向自由的过程。自由是标示人的活动状态的范畴,指的是人在活动中通过认识和利用必然所表现出的一种自觉、自为、自主的状态。必然性即规律性,指的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自然和社会发展所固有的客观规律。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认识必然、争取自由,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目标,是一个历史性的过程。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在必然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J 魄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
种物质变换。
5. 相对剩余价值
【答案】相对剩余价值是“绝对剩余价值”的对称。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由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不同,它的增加不是由于创造出来的价值绝对地增加了,而是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把一部分原来的必要劳动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时间,从而使剩余价值相对地增加。它是资本家提高剥削程度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一。
二、辨析题
6. 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己。
【答案】题中观点是正确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1)意识和观念就其内容而言,它来自外部物质世界。“移入人的头脑”是指通过感觉和思维对外部物质世界的反映,把物质的东西变成人脑中观念的东西,也就是达到对物质世界的观念的把握。
(2)人脑对外部物质世界的反映,不是机械地照映外物,而是人脑对客观物质进行加工改造,人才产生出观念,实现对客观物质的观念把握。
①人脑改造物质的过程,就是一个对感性现象材料进行科学抽象加以改造,从而观念地把握客观物质的本质和规律的过程。
②观念的东西也就是意识。这句话的意思是: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
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人脑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育旨。
④有了人脑不等于就有了意识。意识的内容不是来源于人脑,而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根源在于客观存在,先有各种各样的物质现象,然后在实践中人脑才能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它们,成为不同的意识现象。
(3)所以,“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己”这句话是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是正确的观点。
7. “真理和谬误只是在非常有限的领域内才具有绝对意义”。
【答案】该说法正确,具体分析如下: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谬误是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真理与谬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主观是否与客观相符合。真理与谬误的区别和对立并不是绝对的,真理与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1)真理都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才能够成立的,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失去了特定条件,它就会变成谬误。
(2)真理是全面的。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忽视其中的任何一点,真理都可能变为谬误。
当然,谬误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真理。
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失败常常是成功之母。当人们把超出特定的对象、条件、范围的错
误认识加以纠正,使之重新与其所应用的对象、条件、范围相符合时,谬误就变成了真理。
真理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从以上对真理和谬误二者间的相互转化看,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二者的对立就是相对的了。
8. 错误的认识也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答案】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主要理由如下:
(1)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科学回答。
(2)无论是正确的认识还是错误的认识都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正确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而错误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歪曲的反映。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作为认识发展的总过程,不只是实践到认识和认识到实践多次飞跃的综合,而且表现了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从主观方面说,人们总是受到自己认识能力和实践活动范围的限制。从客观方面说,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以及客观过程的发展和表现程度的限制。正是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制约,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是存在偏差和错误,错误的认识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它仍是对客体的反映,因此,题目观点是错误的。
9. “人们不断创造自然规律,但社会历史是由人创造的,因此社会规律是可以创造和消灭的”。
请阐述对上述文字的看法。
【答案】该说法错误,具体分析如下:
(1)规律揭示的就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事物的本质的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的内在根据和本质联系: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的趋势: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任何规律都是同类现象背后的共性和稳定联系。
(2)自然与社会都具有客观物质性,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在社会规律中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社会规律是规律的一种,只能被认识和利用,绝不能被创造,更不能被消灭。客观性是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根本特性:第一,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 第二,人不能任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自然规律。
(3)人们不能创造自然规律,也不能创造和消灭社会规律,但是人们可以认识客观规律,用以指导社会实践,违背规律必然会受到自然界和社会的惩罚。规律的客观性表明,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发明或消灭规律,人们只能认识、利用规律,人们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事物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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