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随着现代化城市管理的不断发展,许多城市管理项目和功能得到了细化和分类,因此需要将这些项目和功能交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应运而生,它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实践过程中探索出来的一种全新的执法模式,是我国进行行政执法改革的有益实践。对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城市管理效率,规范城市管理秩序,健全城市管理机制,对实现法制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自1997 年开始在多个地区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以来,这种行政执法方式已越来越受重视,已越来越得到推广,目前全国已有300 多个城市实施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近年来城市管理中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据统计:广州市2006 年度城管遭遇暴力抗法事件198 宗,2007 年达410 多宗,2008 年暴力抗法就达800 宗,受伤队员421 人,暴力抗法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5 人。暴力抗法行为愈演愈烈,并且走向组织性、群体性方向发展。暴力抗法不仅严重损害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而且还损害政府形象、降低法律权威、激化社会矛盾,暴力抗法已经成为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遭遇的最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使我国的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快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解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暴力抗法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研究意义。论文通过对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与暴力抗法现状进行分析,并总结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暴力抗法的危害,而后分析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暴力抗法的原因,进而提出了改进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暴力抗法的对策。这是本文的基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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