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权利的作用来看,土地权利是对土地的()。 支配权。 对世权。 使用权。 占有权。
()主要反映静态的财产关系,也就是财产的归属关系。 债权。 物权。 财产权。 土地使用权。
()指按照土地的性能和用途利用土地,从而实现利益的权能。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贯彻《人民公社六十条》后,集体土地范围按《人民公社六十条》确定。以下()等几种类型作为当时可以承认的征收或使用土地的形式。 用地单位所有制未变更的。 签订过转让、使用土地的协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 用地单位所有制变更的。 占地单位给被占地单位一定补偿或安置了劳动力的,或者是原所有者馈赠的,是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的,或者有口头协议。
确定土地(),既是法律赋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所有权。 使用权。 他项权利。 用益物权。 空间权。
土地权利的概念及特征所包含的内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