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810元
B . 2810元
C . 5810元
D . 7810元
● 参考解析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2011年12月1日以后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的,可价税合计抵减当期应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印机不属于列举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只能抵进项税额,不能抵价款。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200000×13%-100000×17%-2340/(1+17%)×17%-5850=26000-17000-340-5850=2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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