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681民商法之知识产权法考研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商标权与著作权

【答案】(1)商标权与著作权的概念

①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而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用来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同类商品的标志。

②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2)二者之间的比较

①著作权和商标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己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②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③著作权和商标权也可能发生抵触,即未经他人同意以其作品作为商标标识时,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 为什么要对商标进行管理?

【答案】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转让、印刷等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管理的意义主要有:

(1)有利于规范商标权人正确使用商标

商标的正确使用,不仅能充分发挥商标的功能,维护其商标的信誉,而且有利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可以督促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实施名牌商标战略。

(2)有利于监督商标使用人提高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商标使用人应保证其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3)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

对商标的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利益,而且有利于防止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冒充注册商标,堵塞非法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的渠道,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的发生。

(4)有利于完善商标法律制度

通过商标管理,可以随时发现问题,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地完善我国的商标法制。

3. 全面覆盖原则

【答案】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判断专利侵权时,法院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和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说逐一要素相同,专利侵权就成立。这是法院判定专利侵权的基本方法,被称为全部技术特征原则或者全面覆盖原则,这种侵权行为也是最简单的专利仿制,或称为相同侵权。

4. 署名权与姓名权

【答案】(1)概念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就是在作品上签署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署名的法律意义在于表明作者身份,确认作品是由作者创作的事实,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就是作者。署名权是作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人身权利,处于《著作权法》的严格保护之下。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同健康权、生命权、肖像权、自由权并列,且同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

(2)二者的联系

署名权是作者姓名权在著作权法上的反映,一般来说,侵犯了署名权的一定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而侵犯作者姓名权的则不一定侵犯其署名权。

(3)二者的区别

①两权利受不同法律保护。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署名权是指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两个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姓名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署名权是作者拥有的在其作品上表明身份的权利,署名权的拥有者是创作完成作品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始十作品完成之时。

③两权利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姓名权包括姓名的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变更权; 署名权的权利内容包括: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决定权、资格权、维持权。

④侵害两权利的行为模式不同。姓名权的侵权模式主要有干涉、盗用、假冒等; 署名权的侵权模式则是假冒他人署名,即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他人之名的行为; 发表未署作者姓名的作品,即发表作品时未署或者漏署作者姓名。

5. 作品的独创性

【答案】独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出来的,不是或者基本不是对现有作品的复制、抄袭、剽窃或摹仿。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并不一定具有新颖性。作者独立创作出来的作品,可能与现有作品相同或基本相同,但这并不妨碍其获得著作权。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造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

独创性所强调的是,作者必须独立运用自己的智力和技巧来进行创作。独立创作的表现形态是:作者自己选择作品的构成要素,按照自己确定的规则和顺序进行组织,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

体验和感受、真实的立场和观点、真实的思想和情感。

6. 企业名称权

【答案】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由于企业的营利性,企业不仅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名称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企业还有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企业进行名称登记,可以防止他人使用其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影响其商业信誉,侵害其商业利益。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该企业即享有使用权,并产生两种法律效力,排他效力和救济效力。

7. 驰名商标的淡化

【答案】驰名商标的淡化,是指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使用在不相同、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从而弱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阻碍了驰名商标与其所用商品的联系,或者使驰名商标演变为商品通用名称的一种,这种行为实际是一种侵权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淡化”在实际中会造成对驰名商标的损害,主要表现为:

①丑化了驰名商标。

②暗化了驰名商标。

③他人的不当使用造成驰名商标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根据美国法律,只有驰名商标才有权禁止他人淡化。

8. 表演权

【答案】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表演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进行,或将表演权转让给他人。按照《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表演指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表现作品的行为。

9. 著作权集体管理

【答案】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①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

②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③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④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10.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答案】注册商标是指己经在商标注册机关履行商标注册获得国家承认与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指未在商标注册机构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有以下区别:

(1)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如自己不申请注册,他人就有可能先申请注册并取得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