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F03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内因
【答案】内因是指事物的内部矛盾,它是一事物内部矛盾对立双方的相互作用和斗争。内因是事物自我运动的源泉,规定着事物的本质和发展方向,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
2. 阶级与国家
【答案】①阶级是指特定生产关系和物质利益的主体和承担者,是在特定经济结构中处于特定地位的人群共同体。它在实质上是个经济范畴,是一种历史的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是永远存在的; ②国家是指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所建立的一套具有强制力的机构体系,它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是一种以阶级的统治为其实质的社会权力的组织形式; ③两者的关系: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
3. 本质与现象
【答案】(1)现象与本质的含义
现象与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任何事物都具有现象与本质两个方面。本质是类的本质,即一类事物之所以区别于他类事物的最根本的东西,因此它是普遍性、共性,但并非共性都是本质。由于事物的种类是分层次的,本质也是分层次的,根据深浅层次的不同而分为多极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具体表现,即该事物的各种个性、特殊性、具体性的总和。本质是内容,但现象不一定是形式,内容也不一定都是本质。
(2)现象与本质的辨证关系
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
①二者相互区别
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的; 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比较深刻、单纯的。因而现象是可以直接认识的,本质只能间接地被认识。
②两者也相互依存
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显现,它们之间是表现和被表现的关系。
③二者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其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本质变现象只能理解为本质表现为现象; 现象变本质应理解为现象表现本质,现象越丰富,表明事物的本质也越深刻。同时,现象和本
质的关系是复杂的。同一现象可以表现不同的本质,同一本质也可以表现为不同的现象。
(3)方法论意义
正确把握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科学的任务就在于辨别真象与假象,并透过现象把握本质。要掌握大量的现象,尽可能全面观察; 要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从一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对事物的认识。
4. 阶级
【答案】阶级是在生产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的人群的集团,其中一个集团由于占有生产资料因而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阶级是一个历史现象,它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剩余产品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基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则是其直接原因。
5. 价值尺度
【答案】价值尺度是指价值标准与价值评价标准的统一,前者讲主体的客观需要和利益在人的价值关系和活动中具有尺度的性质和功能。后者即价值认识或称为评价性认识,它是主体对客体可能具有的价值和实践改造客体后的意义、成果等进行的评价。简言之,价值尺度即对事物价值的评价,它有别于对事物事实的评价。
6. 主体和主体性
【答案】①主体是指实践和认识的人。主体作为现实的社会存在物,属于统一的物质世界。主体在改造客体过程中也改造着自身。主体不同十主观,主观是主体的属性;
②主体性是指主观主义思想作风。片面夸大主观作用,轻视客观实际; 对人对事只凭主观印象,不作深入全面的调查研究,凭想当然办事。其特点是片面性、表面性、直线性
7. 自我价值
【答案】自我价值是指在个人生活和社会活动中,自我对社会作出贡献,而后社会和他人对作为人的存在的一种肯定关系,包括人的尊严,和保证人的尊严的物质精神条件。自我价值的实现必然要以对社会的贡献为基础,以答谢社会为目的。
8. 关节点
【答案】关节点是指事物度的两端的界限,又称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超出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
二、简答题
9. 意识形态对社会的作用
【答案】(1)意识形态
①基本内涵
意识形态是指反映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以及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利益和要求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把意识形态作为与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相对应的范畴。意识形态一词是法国哲学家特拉西在19世纪初首先使用的,其意是揭示人们的偏见和倾向根源的“关于观念的科学”。在现代西方思想学术界,意识形态被定义为一种由特定社会集团使用来解释世界的概念框架,是一种“世俗的宗教”。
②分类
“意识形态”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几个方面,但不包括科学。各种意识形态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观念形态文化的整体,形成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从而支配人们的行动。
(2)意识形态对社会的作用
①意识形态与阶级、阶级斗争
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即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在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制约下的人类精神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因而它必然与阶级和阶级斗争共存,并且构成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反映经济基础的思想上层建筑,它必然要在自身之中把经济基础以及政治上层建筑领域的阶级斗争表现出来。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其意识形态也必然居于统治的地位,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便往往只能居于被压抑的地位。
②意识形态对社会的双重作用
进步的、符合历史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意识形态能够推动社会健康快速的发展,而落后的、违背历史时代潮流的意识形态则会阻碍一个社会的发展。
意识形态一般与特定的社会集团相关,所以它对十事物的说明或解释总是受制约十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以服务于这种利益为最高准绳。思想上层建筑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不同于各个社会成员的个人意识的简单加和,而是一种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了的社会意识。由于它对每个社会成员的精神活动都有着规范作用和导向作用,从而也就作为社会有机系统的总体性的自我意识而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调节、控制,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10.何谓社会改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答案】社会改革的普遍性是指社会改革不仅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而且存在于有史以来的各种社会制度中。社会改革的特殊性是指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与阶级社会的改革相比较,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主动的、自觉的,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改革是被动的、自发的,统治阶级往往是在被统治阶级强烈反杭的条件下,不得已而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进行某些调整的。
(2)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而进行的,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有广阔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改革,虽然也能满足群众的某些利益和要求,但从根本上说是从剥削阶级的利益出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