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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断题] 客观性和可执行性是预算最主要的特征,预算是将企业活动导向预定目标的有力工具。

A . 正确
B . 错误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 错误。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工作,并对预算执行结果承担直接责任。 正确。 错误。 下列关于现金折扣会计处理的表述中,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 错误。 某企业销售商品7000件,每件售价5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为购货方提供的商业折扣为15%,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企业在这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 正确。 错误。 下列各项中,关于收入表述不正确的是()。 正确。 错误。 客观性和可执行性是预算最主要的特征,预算是将企业活动导向预定目标的有力工具。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数量化和可执行性是预算最主要的特征,预算是将企业战略导向预定目标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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