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接替人员B . 移交人员C . 监交人员D . 单位负责人
● 参考解析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为由而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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