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从事药品发药工作的人员为()。 主任药师。 主管药师。 药师。 药士。
负责处方审核的人员要具有()。 药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
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 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学或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执业药师。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日常用量。 7日常用量。 15日常用量。 一月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日常用量。 2日常用量。 3日常用量。 7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