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财经大学刑法学812专业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之刑法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刑法的溯及力
【答案】溯及力又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的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 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各国关于溯及力的规定,概括起来有四个原则:
①从旧原则,即一概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②从新原则,即一概适用裁判时的法律。
③从新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裁判时的新法,但旧法对行为人有利时适用旧法。
④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旧法,但新法对行为人有利时适用新法。
2. 从旧兼从轻原则
【答案】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从新法。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取从旧原则,法没有溯及力。在法律规定有溯及力的国家,通常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现阶段主要也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溯及既往。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的溯及力的现行制度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3.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答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设立公司的出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①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②行为人实施了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
③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必须具备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其他严重情节三种情形之一。
4. 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答案】(1)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典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
①国家机关下作人员;
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在特定条件下行使国家管理职能; 二是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200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刑法中所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有关立法解释的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实践中也应当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可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更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含在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内。
5. 共同正犯
【答案】共同正犯是指几个共同犯罪的行为人都实施了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即都是实行犯。构成共同正犯,除了犯罪主体是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①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共同实行犯罪。
②从犯罪的主观方面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故意。
6. 犯罪主体
【答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我国刑法中最基本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犯罪主体。单位主体在我国刑法中不具有普遍意义但具有其特殊性。我国刑法中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有:
①犯罪主体必须是自然人。
②作为自然人的犯罪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与犯罪的成立和刑罚的适用密切相关。
7. 鉴定
【答案】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鉴定是一种重要的技术性很强的侦查手段,对于侦查机关及时收集证据,准确揭示物证、书证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鉴别案内其他证据的真伪,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查获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作用。在实践中,凡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的各种物品、文件、痕迹、人身、尸体等都可以进行鉴定。
8.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答案】(1)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概念
①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②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仟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①认识因素上,二者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上有所不同。直接故意既可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也可以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间接故意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②意志因素上,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则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③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对这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9. 妨害公务罪
【答案】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0.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
【答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指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二、简答题
11.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特征。
【答案】(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