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报告后出现哪些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和目的是什么?
哪些事故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哪些事故不适用本条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 B、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 C、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 D、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罚款的行为有 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 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 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 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之一行为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