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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法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选择题

1. 义务性规则不具有的特征是( )

A. 强制性

B. 任意性

C. 必要性

【答案】B

【解析】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具有三大特征:①强制性; ②必要性; ③不利性。

2. 甲喝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驶入人行道,当场将行人乙、丙、丁撞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 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 甲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C. 对甲应以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答案】B

【解析】A 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本题中,甲对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并不是故意,因此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B 项,想象竟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通说认为,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本罪主观方面,多数学者认为是对危及公共安全持放任的心理态度。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致人重伤与死亡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主观上是过失。本题中,甲的行为同时符合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C 项,根据刑法典第133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主要是指,实施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人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按照相应犯罪论处。行为人醉酒驾驶或者追逐竞驶的行为,应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此,对甲不能数罪并罚。

3. 因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的诉讼,属于( )

A. 指定管辖

B. 专属管辖

C. 一般地域管辖

【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法对人们的行为可以反复适用,这体现了( )的特征.

A. 法的强制性

B. 法的规范性

C. 法的普遍性

【答案】C

【解析】A 项,法的强制性就是指法依靠强制力保证实施、强迫人们遵守的性质。B 项,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并以此指引人们行为的性质。它表现在:法律规范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C 项,法的普遍性,就是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法律效力对象的广泛性; ②法律效力的重复性; ③相同的事项和相同的法律主体适用相同的法律。

5. 对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必须是行为人( )。

A. 导致该婴幼儿死亡

B. 出于出卖的目的

C.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答案】C

【解析】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同时刑法还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亦构成本罪。

6. 2011年8月21日,利比亚反对派攻入首都,总统卡扎菲去向不明。此时,利比亚的主权

A. 由尚未被攻占的利比亚政府军所保护的卡扎菲政府行使

B. 由反对派所成立的国家过渡委员会行使

C. 应暂由联合国或者非洲国家联盟代理

【答案】

A

【解析】主权是国家固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主权是国家的

根本属性,也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实体的主要标志。虽然有时国家内部会发生政府更迭,或者国家主权的行使会由于各种原因受到某些限制,但原则上,这不会影响国家的国际人格,也不会影响其作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的继续存在。

7. 我国的一辆国际列车行使到甲国境内时,甲国公民A 与乙国公民B 发生争吵,A 将B 打成重伤。则A 的犯罪行为( )。

A. 不能适用我国刑法

B. 可能适用我国刑法

C. 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答案】

A

【解析】本题中,犯罪行为发生在甲国境内,不能适用我国刑法典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 犯罪行为人是甲国公民,因此也不能适用我国刑法典中的属人管辖; 案件中被害人是乙国公民也不符合我国刑法保护管辖的条件; 另外,本案犯罪行为不属干普遍管辖要求的罪行,也不能依据普遍管辖来适用中国刑法。

8. 以下选项属于准法律行为的是( )

A. 招标公告

B. 拒绝要约

C. 设立遗嘱

【答案】B

【解析】准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以外的,当事人实施的意思通知、观念通知、感情表示的表意行为。A 项,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既不属于准法律行为也不属于法律行为。B 项,拒绝要约属于准法律行为中的当事人实施的意思通知,即内心某种愿望或意思的行为。C 项,设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9. 当代中国成文法形式不仅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也包括( )

A. 国际条约

B. 判例

C. 习惯

【答案】A

【解析】A 项,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成文法形式主要包括①宪法; ②法律; ③行政法规; ④地方性法规; ⑤自治法规; ⑥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 ⑦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⑧国际条约与协定。BC 两项,不成文法主要包括三种:①判例法; ②习惯法; ③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