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使用暴力,导致丙身体的某一部位受重伤。但是,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B、甲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都应对重伤结果负责。 C、由于证据不足,可以考虑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重伤结果负责。
下述案例中,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A、甲借2万元给乙购买毒品,但事后乙始终不归还此款,甲以索取债务为目的绑架乙。 B、张三为迫使法院修改对己不利的民事判决书而绑架法官作为人质。 C、李四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D、王五以出卖为目的绑架妇女、儿童。
下列关于经济犯罪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应以购买假币罪、使用假币罪并罚。 乙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应从一重罪处断。 丙实施抗税行为导致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应构成故意伤害罪。 丁与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论处。
下列情形中,哪些符合偷税罪客观方面的要求() A、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的10%以上不满30%,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扣缴义务人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C、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10%以上且在1万元以上的。 D、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王某(男)与周某(女)长期通奸。王为达到与周结婚的目的,与周共同谋害其丈夫赵某。王向周提供毒药准备好,但周没有按约定的办法实施毒杀行为,而是将毒药抛弃,王某、周某都属于犯罪中止。 犯罪分子自以为能将犯罪进行到底而自动停止犯罪,但客观上该犯罪不可能进行到底,不是犯罪中止。 抢劫罪犯认为犯罪条件不成熟而停止犯罪的,是犯罪中止。 基于杀人的意思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仍然受重伤的,行为人不是犯罪中止。
下列行为中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