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本人的结婚证B .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C . 居委会出具的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明D . 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E .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参考解析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离婚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的考查,考生只需牢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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