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333教育综合之教育学基础考研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发展关键期
【答案】发展关键期又称发展最佳期,是指身体或心理的某一方面技能和能量最适宜于形成的时期。它是由心理学家根据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而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发展关键期的特点是:在这个时期,人对某种行为、技能和知识的掌握速度最快,如果在此时施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是,如果错过发展关键期,学习就需要花费几倍的努力才能弥补,甚至将永远无法弥补。
2. 遗传决定论
【答案】遗传决定论是一种单一因素决定论,亦称“生物因素决定论”。该观点认为人的机体构造、形态、神经系统机制以及能力和性格的发展及差异的形成都是由遗传决定的。英国人类学家高尔顿在1869年发表的《遗传的天才》一书中,首先提出“天才是遗传”的观点。他认为儿童的智力和品质在生殖细胞的基因中就己决定,后天的环境和教育只能影响这些由遗传决定的能力和品质,使之或迟或早的实现,而不能加以改变。奥地利心理学家比勒持同样观点,认为儿童心理发展是儿童内部素质向自己的目的有节奏地运动的过程。遗传决定论最大的局限是贬低了环境和教育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
3. 研究性学习
【答案】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活动,形成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研究性学习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获得参与探索的经验; 提高发现、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形成合作与分享的意识; 培养科学态度和道德; 培养对社会和自然的责任感; 培养搜集、分析、处理信息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4. 德育的发展原则
【答案】德育的发展原则是指进行德育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把来自各方面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加以组织、调节,使其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前后连贯地进行,以保障学生的品德能按教育目的的要求进展的原则。学生的品德是在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长期教育影响下发展的,这些影响纷繁复杂,不仅相互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对立,而且往往前后并不连贯。如果不加以组织则必将削弱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尤其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学生活动和交往的范围扩大,通过书刊、影视接受的信息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要有效地教育学生,必须加强学校
对各力一面教育影响的控制和调节。贯彻发展性原则的要求是:组建教师集体,使校内教育影响一致; 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使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学生的教育影响互相配合:做好衔接工作,使对学生的教育前后连贯和一致。
5. 班集体
【答案】班集体是指由整个班级所组成,以完成学校教育任务为共同目标,有一定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的学生共同体,是班级群体发展的高级形式。班集体在教师指导下的班级共同活动中形成,一般经历三个阶段:①在外力(包括学校、教师等)组织下建立班级,确定目标; ②建立学生组织领导核心; ③形成集体规范和舆论。班集体对学生个体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效果发生作用,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力量与手段。一个真正的班集体,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健全的组织系统,严格的规章制度与纪律,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正确的舆论和优良的作风与传统。它能正常发挥其整体功能,有计划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不断总结经验,使集体不断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和不断前进。
6. 美育过程
【答案】美育是通过各种形态的美(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的审美活动进行的,美育过程是教师依据人的审美心理规律,引导学生通过审美活动,形成和发展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过程; 是运用人类的审美经验和美的规律,影响学生的感官和心理,培养审美意识、发展审美能力的过程。
7. 学校教育
【答案】学校教育是指狭义的教育,是教育者(主要是教师)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期望他们发生某种变化的活动。学校教育的特点为:有固定的场所、专门的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学生,有一定的培养目标、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校教育含有目的、内容、制度、力法等力-面的因素,又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的层次,它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整体系统。构成学校教育活动的基本因素有三个: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措施。学校教育活动通常是在教育者主导下,掌握教育目的,采用教学手段,创设必要的教学环境,调控受教育者和整个教育过程,从而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使其达到预期的目的。
8. 陶冶教育法
【答案】陶冶教育法是教师利用环境和自身的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感染,使其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感化的德育方法。陶冶教育法具有两个重要特点:①它体现了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真诚的爱以及对学生的理解、尊重、关怀和信任。②陶冶教育法是渐进的,而不是立竿见影的; 但是它一经发生作用,成为心理定势稳定下来,就不易发生改变,而成为深刻而持久的人格特征。陶冶教育法把学生置于一定的活动情境中,这种情境必须具体、生动、形象、直观,而且要强烈的吸引着学生。这种情境从表面看是“无求的”、“自发的”,而实际上是经过教师精心设计安排的,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在有意识和无意识地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经过较长时间的熏陶,
渐渐地达到陶情冶性的目的。陶冶教育法的方式主要有人格感化、环境陶冶、艺术陶冶等。
二、简答题
9. 简述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1)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教师除了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一般权利外,还应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①参与管理的权利
a. 参与讨论与制定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制度的权利;
b. 参与讨论、制定和监督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教育经费的预算分配的权利;
c. 选举、监督和罢免各级教育行政干部的权利;
d. 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
②独立工作的权利
a. 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指导下,有自选、自编和独立处理教材、选择教法的权利;
b. 在不违背基本原则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有向学生讲授个人观点、发表个人见解的权利;
c. 有独立从事科研、写作和组织学术团体的权利;
d. 在坚持正面教育,反对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原则下,有对违反纪律、行为不端的学生进行批评和适当处罚的权利;
e. 有决定学生成绩考核与评定的权利;
f. 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在业余时问从事第二职业并领取报酬的权利。
(2)教师的义务
教师的义务就是教师依法应尽的责任。教师除了必须承担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一般义务外,还必须履行如下基本职责:
①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②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担负上级交给的社会教育任务; 积极参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
③全面培养和关心学生,教书育人、管教管导,把教好学生视为自己的天职;
④充分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
⑤所有教师必须经常接受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
10.教育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它们是如何相互作用的?
【答案】(1)教育的基本要素有:
①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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