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抵达中国口岸时,必须向()缴验有效护照和中国的签证、证件,填写出境卡。 ["海关","边防检查机关","安全检查机关","卫生检疫局"]
特定国家外国人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前往国签证、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票,在上海国际机场可免签过境不超过()小时。 ["24","48","72","144"]
外国人在华丢失护照后,如其所属国在华无使、领馆,或在华虽有使、领馆,但因某种合理的理由出境来不及申请办理新证件的,公安机关可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外国人旅行证"]
2011年5月20日,Y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收到省“打黑办”编号为“打黑办信[2011]13号”的群众举报线索转办通知。举报人俞某反映,“其在Y市莲花区二马路经营一家面饼店,2011年4月,Y市莲花区兴隆商务街动迁指挥部组织多名黑社会人员,先后两次强行拆除了面饼店所在的房屋,造成财产损失数万元,并将其殴打致伤”。省“打黑办”要求核查:(1)2011年4月,俞某房屋被强拆并被殴打致伤的情况;(2)是否有黑恶势力插手暴力拆迁的情况。Y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张某要求打黑中队长王某负责核查此事。经查,Y市莲花区兴隆商务街动迁指挥部,隶属于兴隆商务区管理中心。兴隆商务区建设用地动迁是Y市2011年重点工程。2011年1月15日,莲花分局辖区的二马路社区开始动迁改造,2011年4月30日完成了整个居民区的动迁工作。俞某,男,1946年2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Y市莲花区二马路22号。系Y市车辆厂退休职工。俞某在二马路22号院有一68平方米的临街住宅,其在2004又年自行搭建12平方米的简易房,并租给他人经营面饼店。住宅有房屋产权证,简易房无合法手续。2011年3月30日,俞某与Y市莲花区兴隆商务街动迁指挥部签订了“Y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对其68平方米的住宅已予补偿,对其12平方米的简易房不予补偿。2011年4月10日,兴隆商务街动迁指挥部组织工人拆迁时,俞某阻拦,施工暂停,2011年4月20日,俞某再次阻拦施工时,被动迁指挥部工作人员拉住劝解,将其房屋全部拆除。俞某挣脱后,用头撞在断墙上,血流满面,动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将其送附件医院处理,后送其回儿子家中。2011年4月22日,俞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财产损失案,2011年4月26日,莲花区公安分局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动迁后,俞某因对动迁补偿事项不满,多次到动迁部门要求按80平方米提高拆迁补偿金额,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其要求未得到动迁部门认可。2011年5月25日,Y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黑中队长王某对俞某进行了询问,了解到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拆迁标准太低以及新购买的房子不合格的诉求后,王某对其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并建议其走正规司法程序解决。目前,俞某已向Y市莲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莲花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字签证没有标明在华期限,持证人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J-2","Z","L","G"]
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查处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欲对犯罪嫌疑人甲采取强制措施。该局某派出所的公安人员乙偶然得知这一消息,在甲的家人向其探问情况时,乙将上述消息告知了甲的家人。甲得知后逃匿,后被捕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