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综合部分2001答案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外国法制史综合部分2001
一、判断正误并改错。(每小题2分,共10分)
1.古希腊雅典关于废除债务奴役制后“解真令”是在克里斯提尼改革时期颁布的。
[解答] 不正确。古希腊雅典关于废除债务奴役制的“解负令”是在梭伦改革时期颁布的。
2.罗马法上的他物权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上的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役权、永佃权、质权。
[解答] 不正确。罗马法上的他物权是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役权、永佃权、地—亡权和质权。
3.英国宪法的渊源有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
[解答] 不了确。英国宪法的渊源有宪法性法律和宪法性惯例。
4.美国1803年关于“马布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是联邦最高法院运用司法审查权的首次实践。
[解答] 正确。
5.德国1900午民法典包括总则、人、债的关系、物权和继承五编。
[解答] 不正确。德国1900年民法典包括总则、债的关系、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
[评述] 判断正误题意在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细节问题的掌握。外国法制史综合课考查的内容非常具体和详细,考生备考时应全面细致地掌握教材中的具体的制度、具体的事件、具体的人物等内容,细节问题应引起特别注意。
[解答参考资料] 陈丽君、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0月版。
二、简答题。(8分)
墒述美国反托拉斯法。
[解答] 美国的经济制度是建立在自由竞争理论之上的,美国政府在保护自由竞争、防止垄断方面的立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这类立法在美国称作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19世纪末,随着美国垄断资本的形成和发展,美国多数州制定法律,或在州宪法中增补条款,限制托拉斯的活动,但是,在这一领域中最重要的是联邦反托拉斯法,联邦反托拉斯法主要有三部:
(一)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该法于1890年通过,因由议员J .谢尔曼提出而得名。这一法律是美国国会制定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也是反托拉斯法小最基本的一部法律,它的主要内容规定在第l 条和第2条中。第1条规定:以托拉斯或任何类似形式限制州际贸易或对外贸易者均属非法,违者处以5千美元以下的罚金,或1年以下监禁,或二者兼科。第2条规定:凡垄断或企图垄断,或与其他任何人联合或勾结,以垄断州际或对外贸易与商业的任何部分者,均作为刑事犯罪,一经确定,处罚与第1条相同。《谢尔曼反拉斯法》的措词非常含糊和笼统,如“贸易”、“联合”、“限制”等词义不明,在司法解释中出入很大,因此,该法很难严格执行。并且,它仅适用于州际或对外贸易,州内的垄断行为由州或地方政府管理,大托拉斯的股东财大气粗,联邦政府对他们欲罚无力。更主要的是在法律传统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根深蒂固,联邦法院不但对违反该法的当事人不予制裁,反而视工会为垄断组织,把罢工说成是妨碍贸易的行为。
(二) 《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美国国会通过的第二部重要的反托拉斯法是1914年的《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该法因由众议员克莱顿提出而得名。它列举了商业竞争的非法方式,它禁止:排它性的具有反竞争效果的交易;银行和资金超过100万美元的从事州际商业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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