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物权法律制度题库

问题:

[多选] 宏大开发商正在合法建造一栋房屋。2014年5月20日,王某与宏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7月1日,王某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14年9月15日该房屋建造完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 宏大开发商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 . 2014年7月1日,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
C . 预告登记期间,未经王某同意,宏大开发商不得处分该房屋
D . 宏大开发商与王某应在2014年12月15日之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王一、王二、王三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王一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王二表示赞同,但王三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一、王二不得修缮。 因王一、王二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王一、王二可以修缮。 王一、王二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 若王一、王二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4000万元购入一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写字楼,立即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租期为2年,并办妥相关手续。该写字楼的预计可使用寿命为22年,取得时成本和计税基础一致。 资料二:甲公司对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写字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均为2000万元。 资料三: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分别45500万元和50000万元。 资料四:2012年12月31日,租期届满,甲公司收回该写字楼,并供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甲公司自2013年开始对写字楼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写字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均为2000万元。 资料五: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52000万元出售该写字楼,款项收讫并存入银行。 假定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购入并立即出租该写字楼的相关会计分录。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兴办乡镇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采用先征归国有后出让的方式。 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无需采用先征归国有后出让的方式。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无需采用先征归国有后出让的方式。 农村集体物权将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作商业开发,若有开发需求,一律由国家先将土地征归国有,然后再由国家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入市场进行商业开发。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房屋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役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取得金融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的有()。 融资费用。 内部管理成本。 支付给代理机构的手续费。 企业为发行金融工具所发生的差旅费。 宏大开发商正在合法建造一栋房屋。2014年5月20日,王某与宏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7月1日,王某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14年9月15日该房屋建造完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1)选项B:王某与宏大开发商进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进行“预告”登记后并未取得所有权;(2)选项D: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相关题目: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