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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孙某纠集王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龙王”,要王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大龙会创收。”王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A . 对其所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 . 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 . 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 . 对其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利率/债券挂钩类理财产品的挂钩标的不包括()。 1IBoR。 国库券。 一组外汇的汇率。 公司债券。 可在冬期进行路基施工的工程项目是()。 一级公路的土路基开挖。 挖掘填方地段的台阶。 岩石地段的路堑开挖。 整修路基边坡。 周某向朋友杨某借钱,并告诉杨某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杨某一笔钱。杨某便把钱交给周某,对杨某应以()罪名处罚。 走私罪。 行贿罪。 受贿罪。 走私罪共犯。 关于外汇挂钩类理财产品的期权拆解,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期权拆解分为一触即付期权和双向不触发期权.。 一触即付期权的理财计划到期时,若最终汇率收盘价高于触发汇率,总回报=保证投资金额×(1+潜在回报率)。 一触即付期权的理财计划到期时,若最终汇率收盘价低于触发汇率,总回报=保证投资金额×(1+最低回报率)。 双向不触发期权指在一定投资期间内,若挂钩外汇在整个期间未曾触及买方所预先设定的两个触及点,则卖方不支付当初双方所协定的回报率。 彭某因私仇蓄意杀害韩某。一天在韩某回家途中向其开枪射击,但未击中。这时枪里面尚有子弹3颗,彭怕罪行暴露,遂停止开枪射击,彭的行为是()。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一般违法行为。 意外事件。 孙某纠集王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龙王”,要王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大龙会创收。”王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本题中孙某等人组成的组织符合犯罪集团的构成要件,应定性为犯罪组织。
又依据刑法第26条第1款之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依题中孙某在组织中的作用,可认定其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主犯。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可知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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