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要素的编号应留有扩展余地,当增加某些事物进入编号系统时,不能破坏原有的完整性,体现了地籍编号的()原则。 实用性。 适用性。 可扩展性。 统一性。
各地籍要素的编号在结构上应尽可能地简捷,具有较强的可识别性,并便于地籍图、宗地图及各专题图的图面注记以及计算机信息管理,体现了地籍编号的()原则。 唯一性。 适用性。 实用性。 统一性。
当发生地籍变更时,地籍要素的编号势必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不允许破坏原有编号系统的安全性能,体现了地籍编号的()原则。 适应性。 可扩展性。 实用性。 可更新性。
下列有关界址认定的要求说法,不正确的是()。 相邻宗地界址线间距小于0.5m时,宗地界址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使用者亲自到现场指界、认定。 单位使用的土地,可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指界,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历史用地、没有权属文件的宗地,经审核后,一般按土地使用现状确定界址。 宗地界址有争议的,调查人员应在现场调解处理。
初始权属调查的核心是(),也是地籍调查的核心工作。 土地权属性质调查。 土地权属来源情况调查。 地役权调查。 界址调查。
界址认定后,在双方指界人均在场的情况下,调查人员应对所认定的界址点在实地现场按照()的要求设置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