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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北京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701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1)

  摘要

一、简答题

1. 为什么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答案】新事物必然会战胜表面上强大的旧事物,这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主要表现在:

(1)新事物能迅速成长壮大,最终战胜旧事物。因为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

(2)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因为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产生的,它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一切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

(3)在社会领域中,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

综上所述,新事物不可战胜的原理要求我们善于识别新事物,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保护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壮大,而对旧事物也要注意识别。

2. 革命要具备怎样的客观形势和主观条件才会发生?

【答案】革命是实现社会形态变革的决定性环节,当旧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旧的上层建筑又极力维护旧的生产关系时,就必须通过社会革命调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积极性区摧毁社会发展的障碍。因此,革命需要具备客观形势和主观条件才会发生。

(1)革命产生的客观形势列宁在讲到革命的客观形势时说:“统治阶级己经不可能照旧不变地维持自己的统治; ‘上层’的这种或那种危机,统治阶级在政治上的危机,给被压迫阶级不满和愤慨的迸发造成突破日。要使革命到来,单是‘下层不愿’照旧生活下去通常是不够的,还需要‘上层不能’照旧生活下去。被压迫阶级的贫困和苦难超乎寻常地加剧。由于上述原因,群众积极性大大提高,这些群众在‘和平’时期忍气吞声地受人掠夺,而在风暴时期··,…促使他们投身于独立的历史性行动。”没有革命的客观形势,就不可能爆发革命。

(2)革命产生的主观条件

不是任何革命的客观形势都会引起革命。有了革命的客观形势,再具备革命的主观条件,才能引起革命。革命阶级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大大提高,形成足以推翻反动政权的强大的革命力量,就是革命的主观条件。对于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来说,促使革命主观条件成熟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用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和革命风格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党。

综上所述,革命是一系列主观和客观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

3. 简述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答案】在认识论上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它们是对立的。

(1)可知论主张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唯物主义反映论都坚持可知论,肯定人能正确反映世界。彻底的唯心主义坚持的可知论与唯物主义可知论有原则的区别。在这些唯心主义者看来,世界本质上是精神,精神认识世界,即精神的自我认识。

(2)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或不可完全认识的。不可知论并不直接否认主体之外的客观世界,但它回避世界就其本质而言是物质还是精神的问题。例如:英国哲学家休漠认为,人知道的只是自己的感觉,至于感觉之外是否存在客观世界,感觉能否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等问题,都是不可能知道的。德国哲学家康德承认有客观世界即“自在之物”存在,它可以引起人们的感觉,但是人只能认识“自在之物”引起的感觉,而不能认识“自在之物”本身。

(3)不可知论怀疑人的认识能力,怀疑人类科学知识的客观性,所以一直受到旧唯物主义者和彻底唯心主义者的批判。但是他们对不可知论的批判都是不深刻的,没有对不可知论做出令人信服的驳斥。只有马克思主义运用实践的观点才对不可知论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实践之所以成为驳斥不可知论最有力的论据,是因为实践的成功能证明我们对客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世界上只存在现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永远不能认识的事物。

4.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高度统一?

【答案】(1)旧唯物主义哲学

①旧唯物主义哲学在自然观方面,承认“物质的自然”,在对自然事物的说明中坚持了客观性原则,即把自然事物理解为独立于人的精神的客观存在。

②旧唯物主义哲学在历史观方面,由于旧唯物主义不理解人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而不能坚持客观原则,把历史过程理解为一种主观的存在,进而将人类历史变为所谓“精神的历史”。

以上造成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对立,使旧唯物主义成为“半截子”的唯物主义,即仅仅是自然观上的唯物主义,一但进入历史范畴,就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

(2)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不同,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既看到了自然界的物质性,从总体上把握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又以实践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建立起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高度统一,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理论。

5. 整体和部分是怎样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好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答案】(1)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①整体和部分相互依存。一方面,部分离不开整体,离开整体的部分就失去原来的意义,另一方面,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离开部分就不存在整体。

②整体和部分相互作用。一方面,各个部分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可以反作用于整体,部分的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变化,另一方面,整体对部分起支配、决定作用,协调各部分向着统一的方向发展。

③整体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按一定联系或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优化的系统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

(2)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需要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着眼于整体,局部服从整体,反对片面强调局部、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个体主义和分散主义。同时还要考虑和照顾到局部,承认局部的相对独立性和一定的重要作用,反对片面强调整体利益,抹煞局部利益的绝对的整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立足整体,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胜利。

6.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有何区别与联系?

【答案】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其作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

(1)联系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人不能仟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自然规律。但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躯体和物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引起自然界的某些变化,并能有目的地引发、调节和控制自然界中的实物、能量和信息过程,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发生有利于人的变化或保持有利于人的稳定性。

(2)区别

①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它不包含人和社会的因素;

②社会规律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在社会规律中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小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就使认识社会规律比认识自然规律更加困难。社会矛盾的成熟程度以及人们认识的局限性和阶级的局限性也影响着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要经过反复实践和探索,才能达到正确认识。

(3)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解决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对立统一问题,不仅有利于人们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更有利于人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律都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我们只有尊重客观规律,认识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客观规律才能按人们的目的服务。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实际出发,才能获得对必然性的认识,才能创造理想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