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设计业务分3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B . 设计业务和装潢业务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C . 设计业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4840元
D . 装潢业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 参考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中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一个月的收入作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设计业务取得3次收入属于李某的"一次性收入",不属于"连续性收入",设计业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5000+3500)×(1-20%)×30%-2000=4840(元);提供设计业务和装潢业务不属于同一项目,不能合并纳税。装潢业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