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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98000m2,劲性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地下3层,地上46层,建筑高度约203m。基坑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孔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1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幕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塔吊,单个构件吊装最大重量为12t。总承包施工单位将劳务作业分包给A劳务公司。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施工进度计划”部分仅有“施工进度计划表”一项内容,认为该部分内容缺项较多,要求补充其他必要内容。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事件三:某分项工程采用新技术,现行验收规范中对该新技术的质量验收标准未作出相应规定。设计单位制定了“专项验收”标准。由于该专项验收标准涉及结构安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就此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单位认为程序错误,提出异议。
事件四:结构施工到30层时,开始插入二次结构施工,工期严重滞后,劳动力明显不足。为保证工期,A劳务公司将部分工作分包给了另一家有相应资质的B劳务公司,B劳务公司进场工人100人。因现场场地狭小,B劳务公司将工人安排在本工程地下室居住。工人上岗前,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员向新进场的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事件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程序的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

用炸药爆破岩石,如果要使爆破岩石量尽可能大,那么你准备怎样实现,如药包怎样放置,爆破作用指数该取多大? 背景 高新技术企业新建厂区里某8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钢筋、水泥等主材由业主供应,其他结构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均由总承包负责采购。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钢筋第一批进场时,供货商只提供了出厂合格证,业主指令总承包对该批钢筋进行进场验证,总承包单位对钢材的品种、型号、见证取样进行了质量验证。对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进行了复试。监理单位提出了意见。 事件二:袋装水泥第一批进场了300袋,水泥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业主指令总承包进行进场复试,总承包单位对水泥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进行了一组复试。复试合格后,总承包方直接安排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水泥出现了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认为是总承包单位作的复试,质量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理单位下达了停工令。 事件三: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对商品混凝土、砂石、砌墙材料、石材、胶合板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事件四:总承包单位依据质量稳定、履约能力强的原则选择了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生产厂家,并进行了抗风压性能复试。 事件五:业主经与设计单位商定,对主要装饰石料指定了材质、颜色和样品,并向承包商推荐厂家,总承包方与生产厂家签订了购货合同。进场时经检查,该批材料颜色有部分不符合要求,承包方要求厂家将不符合要求的石料退换,厂家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费用,承包方不同意支付,业主在应付给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了上述费用。 指出事件四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城市道路规定进入交叉口的交通量达4000辆/小时~6000辆/小时(小汽车),相交道路为至少为()车道以上,才适合采用互通式立体交叉。 ["二","三","四","五"] 下列关于汽车库、修车库总平面布局的说法,正确的有()。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 下列关于样品的说法正确的是:() ["抽样人员应当在企业指定的样品库抽取自检合格样品。","企业现场无样品时,可采取要求企业现场生产或企业另行通知检验机构再次抽样。","检验机构内样品接受人员发现样品破损后应当拒绝接受该样品。","企业确认检验结果后,样品可以立即退还企业,不必等到异议期满。"]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98000m2,劲性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地下3层,地上46层,建筑高度约203m。基坑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孔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1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幕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塔吊,单个构件吊装最大重量为12t。总承包施工单位将劳务作业分包给A劳务公司。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施工进度计划”部分仅有“施工进度计划表”一项内容,认为该部分内容缺项较多,要求补充其他必要内容。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事件三:某分项工程采用新技术,现行验收规范中对该新技术的质量验收标准未作出相应规定。设计单位制定了“专项验收”标准。由于该专项验收标准涉及结构安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就此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单位认为程序错误,提出异议。
事件四:结构施工到30层时,开始插入二次结构施工,工期严重滞后,劳动力明显不足。为保证工期,A劳务公司将部分工作分包给了另一家有相应资质的B劳务公司,B劳务公司进场工人100人。因现场场地狭小,B劳务公司将工人安排在本工程地下室居住。工人上岗前,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员向新进场的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事件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程序的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方面的试题,主要考核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未纳入的新技术应用时如何进行验收的知识点。
为适应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鼓励“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保证建筑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5条中规定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没有具体验收要求的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制定专项验收要求,专项验收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方案、验收方法、判定指标等内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可参与制定。为保证工程质量,重要的专项验收要求应在实施前组织专家论证。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5条规定如下: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事件三中,由设计单位单方面制定验收标准不妥当,应由建设单位来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均应参与专项验收要求的制定。另外,专项验收要求的专家论证也一定应由建设单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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