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当前,我国社会意识形态领域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呈现出一种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而这与我国目前的大好形势相违背。这其中善文化教育的缺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需要我们在当前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中善的教育,让大家继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道德,使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得以发扬光大,使得我国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四个文明”协调发展。
善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它反映着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现象。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比然会扮演社会角色,参与各类活动,由此而形成较为复杂的社会关系,这就必然要求对人与人的关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个人的行为加以适当约束。善就是人类社会中所特有的,受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维系的,并以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进行评价的原则规范、心理活动及行为的总和。
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而人的活动又总是受思想支配的。因此,善的观念、善的评论、善的修养作为人的思想活动内容又必然对人们的社会实践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人的行为不是产生于强制,而是产生于自觉,内心没有善的情感,无论外部世界施加多大的舆论压力,也不可能调动起善的热情。对善的行为的追求和向往,是由其内在的信念、善的情感、善的意识所操纵、控制,正因为如此,善的行为所产生效应是具有深沉的内在力量,是持久而强大的。每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对于社会存在的反映形式都有自己的特点。政治表现为政权形式、政治原则和要求;统治阶级的政治准则和要求系统地体现在它的宪法、政策和制度之中;法律的表现形式如宪法、法令、命令、条例等;艺术则用形象思维和典型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反映事物的本质。善反映社会存在的形式除了一定的概念、范畴和原则外,主要是表现在有一系列善的规范。
善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其本质是由各种不同形式不同种类的利益联系起来的,一定社会的各阶级根据自己的利益基础把善的生活的基本性质及善的要求都概括为自己的规范体系。善的阶级性在善的规范体系中得到集中的体现。一切善的规范都反映并服务于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
善的规范是善的理论和善的实践的统一。从一定意义上讲,善的规范系统既是理论的,又是实践的,是实现善的职能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环节。善的规范一经形成就高于人们的善的行为,是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市场经济对善文化的进步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这是应该肯定的。市场经济,对善文化的进步,虽然可能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完全能够加以限制和克服。因此说绝不能限制和否定市场经济发展,相反,应该更好地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发展中加强善文化的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在中国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善文化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这个规范体系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既是整个社会主义善文化的体系的核心规范,也是社会主义善文化的核心规范。在社会主义社会,一切行业、一切岗位、一切职业都应当是为人民而存在,一切职业工作者都应当为人民而工作。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善文化的教育,对于弘扬社会正气、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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