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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612法学综合知识一之刑法学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选择题

1. 《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这不是一项( )。

A. 指导性规则

B. 调整性规则

C. 义务性规则

【答案】A

【解析】A 项,依据指导性规则,行为人可自己决定是否按规则指定的行为办事,规则只具有指导意义而不具强行性,这是一种命令性较弱的义务性规则。B 项,调整性规则是对己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的规则,它的功能在于控制行为。C 项,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具有三大特征:①强制性; ②必要性; ③不利性。

本题中,法条规定了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模式,属于义务性与调整性规则。同时,法条中课以行政机关不得滥用权力的义务,国家机关必须照办,属于强行性规则而不是指导性规则。

2. 罚款和罚金( )。

A. 均属行政制裁

B. 前者属刑事制裁、后者属行政制裁

C. 前者属行政制裁、后者属刑事制裁

【答案】C

【解析】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

3. 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通常划分为( )

A. 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

B. 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C. 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答案】B

【解析】从认识论的角度,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应用法学主要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

适用。

4. 在某区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下列人员中的( )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具有选举资格。

A. 精神病患者李某

B. 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决定停止其选举权的王某

C. 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判处管制的张某

【答案】B

【解析】A 项,第26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李某只是不能行使选举权利,仍然具有选举资格。C 项,《选举法》第3条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张某虽被判处管制但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5. 1803年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宪法意义在于,它开创了( )的先例。

A. 联邦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州宪法

B. 联邦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

C. 联邦法院审查联邦的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

【答案】C

【解析】该案判决认为案中所援引的《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因违反联邦宪法而被无效,从此确立了美国最高法院有权解释宪法、裁定政府行为和国会立法行为是否违宪的制度,对美国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6. 国际社会尚未就使用下列哪种武器达成普遍性的国际法规则? ( )

A. 核武器

B. 生物武器

C. 化学武器

【答案】A

【解析】至1997年4月,已有165个国家正式签署《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其中89个国家批准。1972年4月10日制订了《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不仅禁止使用生物武器,而且规定永远禁止在任何情况下发展、生产、储存、取得和保留这类武器。

7. 美国前总统克林在卸任前曾想在化解中东问题上有所作为。他曾邀请阿拉法特和沙龙到自己的戴维营,并让二人到戴维营的办公室内交谈,为方便二人畅所欲言,克林顿并没有参加二人的谈话,谈话内容完全保密。这种解决争端的方式属于( )。

A. 调解

B. 磋商

C. 斡旋

【答案】C

【解析】A 项,调解又称和解,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B 项,磋商是指发生争端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没有第三方的参与。C 项,斡旋是指第三方不介入具体的争端,主要运用外部手段促成争端双方谈判以解决争端。第三方不直接参加谈判也不提供任何解决方案,所做的仅仅是劝告当事方及提供谈判场所、通信等事务性协助。

8. 关于英国普通法(Commonlaw )的概念,以下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 )

A. 是一种通俗的法律

B. 是一种习惯法

C. 是通行于全国的法律

【答案】C

【解析】英国普通法是指12世纪左右开始形成的一种以判例形式出现的适用于全国的法律。

9. 行为人实施侵害行为时误认为犯罪客体存在,而实际上当时并不存在,行为人的行为( )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犯罪,但未遂

C. 是假想犯罪

【答案】B

【解析】具体的犯罪对象不存在,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实施犯罪行为,因而致使犯罪未得逞的,应定为犯罪未遂。如行为人误以野兽、牲畜、物品、尸体为人而开枪射杀的,应令其负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刑事责任。

10.以下选项属于准法律行为的是( )

A. 招标公告

B. 拒绝要约

C. 设立遗嘱

【答案】B

【解析】准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以外的,当事人实施的意思通知、观念通知、感情表示的表意行为。A 项,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既不属于准法律行为也不属于法律行为。B 项,拒绝要约属于准法律行为中的当事人实施的意思通知,即内心某种愿望或意思的行为。C 项,设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二、简答题

11.简述追究聋哑人、盲人犯罪刑事责任应注意的问题。

【答案】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