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男,20岁,居住于北京市,因对社会现状不满,联合数十人携带管制刀具到国务院所在地进行示威。请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规定分析:
下列情形,属于危险犯的是()。 交通肇事罪。 爆炸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非法经营罪。
甲与乙是同事,由于乙从中作梗,致使甲未能升迁。甲为了报复乙,在乙楼下的垃圾桶里埋下了炸药和雷管,试图在乙倒垃圾时炸死乙,但连续5天乙都未到楼下倒垃圾,但是乙的邻居丙在倒垃圾时被炸成重伤,垃圾桶被炸毁,甲的行为构成()。 故意杀人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爆炸罪。 故意伤害罪。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围没有其他人和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锅炉工于某与王某不和,一日二人又发生争执,于某怀恨在心。当日夜里,于某将锅炉的水表打坏,使锅炉不再加水持续干烧,估计锅炉会在王某接班后5分钟内爆炸。事后果然发生爆炸,不仅王某被炸死,而且锅炉房被炸毁,并导致附近的一间民房倒塌,死伤数人。对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故意杀人罪。 爆炸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