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民法2011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纸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 说明:1、命题时请按有关说明填写清楚、完整;
2、命题时试题不得超过周围边框;
3、考生答题时一律写在答题纸上,否则漏批责任自负;
4、
5、
一、概念辨析(每小题10分,共60分)
1、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2、狭义的无权代理和无因管理
3、错误和欺诈
4、交付对抗主义和交付要件主义
5、债的抵销和债的免除
6、继承权的放弃和继承权的丧失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
1、简述法人机关的概念和特征。
2、论民法基本原则及其功能。
3、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2011 年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 民法 (本考试科目共页 本页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