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1080ml
B . 1755ml
C . 3312ml
D . 3755ml
E . 3860ml
● 参考解析
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按病人每千克体重每1%烧伤面积(Ⅱ~Ⅲ度)补液1.5ml(小儿1.8ml,婴儿2ml)计算,小儿即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1.8ml,其中晶体和胶体溶液的比例一般为2:1,另加每日生理需水量2000ml,即为补液总量。该患儿第一个24小时所需晶体和胶体的总量为39×1.8×25=175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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