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A2010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昆明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 A卷)
考试科目代码:606 考试科目名称 :法学综合(包括行政法、法理学、民法) 试题适用招生专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考生答题须知
1. 所有题目(包括填空、选择、图表等类型题目)答题答案必须做在考点发给的答题纸上,做在本试题册上无效。请考生务必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
2. 评卷时不评阅本试题册,答题如有做在本试题册上而影响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3. 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作答(画图可用铅笔),用其它笔答题不给分。
4. 答题时不准使用涂改液等具有明显标记的涂改用品。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简述题(每题15分,共2题,共30分)
1.简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义
2.什么是法律行为?
二、论述题(每题20分,共1题,共20分)
试论法的公平正义价值
第二部分 行政法学
一、简述题(每题15分,共2题,共30分)
1.列举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2.我国《宪法》和《物权法》规定,征收或者征用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法定条件?
二、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1题,共20分)
案情:2009年10月14日,来自河南的孙中界在上海某路上搭载了一位自称“等了很久”、“冻得不行”的“乘客”陈雄杰。“乘客”留下10元钱作为车资后,孙中界被上海某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拦下,车辆因“从事非法营运”而被扣下。后经核实得知,孙搭载的“乘客”是受雇的交通行政执法便衣,俗称“钩子”;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事先将执法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了陈雄杰,由陈雄杰按照约定的路线将孙中界带到整治非法营运的执法点。事后,自称“学雷锋”的孙中界通过自残手指方式,表达不满并希望由此引起社会和舆论的关注。该案被公众称为“钓鱼执法案件”。
案件经过调查得出的最终结论是:此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撤销了行政处罚行为。
10月30日,孙中界向上海市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邮寄了赔偿申请书。要求被申请人:
一、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车辆停运损失费等。二、在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河南电视台向自己公开赔礼道歉,为自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该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可知,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孙中界的代理律师,向上海市18个区县的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及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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