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取得不包括()。 生产取得。 继承取得。 添附取得。 拾得遗失物。
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先占。 继受所得。 添附。 提存。
根据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为标准可将物权分为()。 自物权和他物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主物权和从物权。 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
下列不属于物权的基本原则的是()。 一物一权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有限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