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623土地经济学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城市土地分等定级
【答案】城市土地分等定级是指依据城市土地的自然地理位置、交通地理位置、经济地理位置在空间地域上有机结合的具体差异,将土地划分为小同的等级。
2. 垄断地租
【答案】垄断地租是指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转化成的地租。
3. 市场比较法
【答案】市场比较法是指用已经成交的土地与待估土地相比较,以此推出土地的价格。
4. 估价人员
【答案】土地估价人员是指通过土地估价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从事土地估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5. 无偿无限期使用
【答案】无偿无限期使用是指国家机关、学校等从国家得到土地时不支付地价在使用过程中也不交纳地租,或者土地使用费,也没有定具体明确的土地使用期限。
6. 土地所有权
【答案】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所拥有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排他性专有权利。
7. 抵押权
【答案】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相关债务的抵押品享有的权利。
8. 收益还原法
【答案】收益还原法是指将土地的纯收益按一定的还原利率资本化,在一定的贴现利率下,土地未来纯收益的贴现值总和。
9. 毛地
【答案】毛地是指有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但未完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土地。
10.经济地租
【答案】经济地租又称理论地租,是指土地总收益扣除总成本的剩余部分,即利用土地所得超过成本的纯收入。
二、简答题
11.简述要在尽量减少占用农地的条件下实现非农用地的供求平衡,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案】在尽量减少占用农地的条件下实现非农用地的供求平衡,可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搞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土地合理功能分区,提高城市土地利用规模效益;
(2)实行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3)抓紧进行旧城区拆迁改造,充分利用城区闲置土地和利用率低下的土地;
(4)向城市土地空间发展,实行城市土地的立体利用。
12.土地市场宏观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答案】土地市场宏观管理的任务和内容包括:
(1)保护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2)实现土地优化配置;
(3)保证土地价格的基本平稳。
13.简答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
【答案】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几类:
(1)家庭经营型。包括种植业专业户和家庭农场,它是通过合同形式,接包其他农户转让的土地或承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而形成的,其特点是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核算,集体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定的服务。包括:种植专业户和家庭农场
(2)集体经营型。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和厂办农业车问两种形式。其共同特点是:土地、农机等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属经营单位集体所有,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核算。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厂办农业车间。
(3)联合经营型。又称联户农场、粮农联合体等,其共同特点是农户(或其他组织)在承包到户的基础上,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土地为纽带形成新的联合体。既有在某些生产环节的松散联合,即几个农户共同完成某些生产环节的劳动,按劳计酬的联合互助,也有农户和农户、或农户、村组、和技术、管理人员等,以土地使用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组成的股份联合农场。股份联合农场,一般在银行建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分配上采取按劳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方法。
(4)规模服务型。在保持分户承包、经济核算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在生产和流通的主要环节,例如种子供应、机械耕作、排灌和收获、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合作经营或集体的统一服务,使分散经营的农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14.发展土地金融业的意义。
【答案】发展土地金融业的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土地金融业,可以为土地的开发、改良和建设筹措大量的、并能长期利用的资金,促进国民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
(2)发展土地金融业,可以促进国家土地政策的实施;
(3)有利于活跃商品经济,促进地产市场的形成和发育。
15.专业估价与非专业估价的区别。
【答案】专业估价与非专业估价的区别包括:
非专业估价是指人人可以对某种物品的价格做出评估,其方法、精度差别巨大。
专业估价有五个特点:
(1)由专业人员完成;
(2)是一种专业意见;
(3)具有社会公信力;
(4)实行有偿服务;
(5)承担法律责任。
16.简述实现土地利用目标的手段。
【答案】实现土地利用目标的手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应制定《土地法》、《土地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2)制定土地利用规划;
(3)改革土地使用制度;
(4)由政府直接控制农地向非农用地的转移;
(5)税收对于实现土地利用的目标也是一项重要手段。
三、论述题
17.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的弊端。
【答案】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的弊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不清。
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沙滩以及其它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从上述立法,我们可以得出:对农村土地,除了国家的,就是集体的。但现行立法并没有界定,哪些土地是国家的,哪些土地是集体的,更没有界定哪片土地属于哪一个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