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B . 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C . 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D . 挂失止付人签章。
● 参考解析
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四十九条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A、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B、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C、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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