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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刑法学与民法学2012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摘要

华侨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卷

(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

招生专业科目名称 民法学、刑法学 科目代码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监护 2.债权 3.不安抗辩权 4. 主犯 5. 减刑 6. 挪用公款罪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何区别?

2.简述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3.简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和特征。

4.如何理解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三、论述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1.试论个人合伙。

2.试述刑法中行为人在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及其处理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某未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冯某与陈某、朱某之间的担保物权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2)朱某与蒋某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3)对该音响设备陈某要求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4)冯某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如何适用合同中规定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5)县良种站要求冯某支付送鸡运费,该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

(6)冯某对县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2.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陈某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不罢休,持刀追赶陈。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司机拒载。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时,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一摩托车(价值9000元)缓速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未受伤害),骑车逃走。陈某骑车至安全地方(离原地约2公里)停歇一会后,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陈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3000元和一张未到期的定期存单(面值2万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