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司法卷二题库>军人违反职责罪题库

问题:

[单选] 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战时临阵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B . 玩忽军事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C .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D . 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士兵甲和乙违反军规,擅自在夜间外出,被执勤的战士丙发现并劝说,甲和乙不听劝阻,反而一起殴打丙,造成轻伤害。甲乙的行为构成:() 故意伤害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妨害公务罪。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下列关于"战时"理解不正确的是:() 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为战时。 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执行戒严任务是战时。 部队处置暴力事件时是战时。 遭敌突然袭击时是战时。 军人违反兵役法法规,在非战时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应以()论处。 军人叛罪罪。 擅离军事职守罪。 玩忽军事职守罪。 逃离部队罪。 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曾某收购病、死、残猪私自屠宰后将猪肉销售给被告人胡某等人。朱某等人于2011年9月开始至案发期间,持续每天向胡某等人出售病、死、残猪猪肉。被告人黎某系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办公室副主任、中堂镇食品药品监督站站长,兼任中堂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及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中堂镇全镇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2010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黎某在组织执法人员查处江南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无证照腊肉、腊肠加工窝点的过程中,收受被告人刘某等人贿款共55000元。被告人黎某受贿后,滥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权,多次在组织执法人员检查前打电话通知胡某等人,让其把加工场内的病、死、残猪猪肉等生产原料和腊肉、腊肠藏好,逃避查处。被告人王某、陈某分别系广东省东莞市中堂中心屠场稽查队队长、队员,负责中堂镇内私宰猪肉的稽查工作。王某、陈某共同收受被告人刘某等人贿赂款后,滥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权,多次在带队稽查过程中,明知刘某等人非法销售死猪猪肉、排骨而不履行查处职责,王某还在多次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前打电话给刘某通风报信,让刘某等人逃避查处。 下列关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说法正确的是:() 构成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需要行为致使公共财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9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仍然按照滥用职权罪予以定罪处罚。 玩忽职守罪是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 滥用职权罪是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 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军人违法职责罪中具体犯罪的犯罪主体。参见《刑法》第425条擅离、玩忽军事职责罪的规定,该罪的犯罪主体是指挥人员和值班、执勤人员。

相关题目: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