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设立有两种情形:即“有字号”和“无字号”。
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
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
申请开立注册验资用的临时存款账户,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担保法》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A、汇票。 B、仓单。 C、提单。 D、债券。
《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