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合同执行者而言,合同跟踪的对象有( )。 承包的任务。 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工作。 供应商的供应进度和质量。
对于业主而言,采用单价合同的不足之处是( )。 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 不利于工程质量控制。 不利于投资控制。 不利于进度控制。 协调工作量大。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交货日期的确定可以采用的方式有( )。 需方提货的,以需方提货日期为准。 供方负责送货的,以货发出日期为准。 供方负责送货的,以需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需方提货的,以供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条件有( )。 除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已完成。 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已按合同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监理人检验合格。 施工队伍已撤离现场。 已按合同要求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属于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 )。 由于工程施工,给项目周边环境与生态造成破坏。 发包人拖延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发包人未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规定,专业工程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