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自2013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5日
B . 自2013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25日
C . 自2013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5日
D . 自2013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25日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诉讼时效。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13年1月5日-2014年1月5日。中止诉讼时效是在诉讼时效结束前6个月内,本题由于不可抗力发生在6个月之前,而且在6个月时已经消除,因此,诉讼时效期间还是2013年1月5日-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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