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计税依据分为若干个不同的征税级距,相应规定若干个由低到高的不同的适用税率,当计税依据数额由一个征税级距上升到另一个较高的征税级距时,仅就达到上一级距的部分按照上升以后的征税级距的适用税率计算征税。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
本币对外的币值贬值,对于出口()。 起促进作用。 起抑制作用。 不起作用。 不确定。
()的税收负担随着计税依据数额的增加而递增,能够较好地体现纳税人的税负水平与税负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可以更有效地调节纳税人的收入、财产等,正确处理税收负担公平问题,多在所得、财产课税中应用。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 固定税率。
()是对同一计税依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统一的法定比例的税率。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
()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反映税负的轻重。 征税对象。 征税税种。 征税税目。 征税税率。
()只与课税对象的实物单位挂钩,不会随着商品的价格水平或人们的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