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
B . 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
C . 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
D . 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变更和逮捕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本题中,常某在被取保候审之后,"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此情形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5项,故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因此,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