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 行政复议。
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是其认为合法权益被侵犯时所寻求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 行政诉讼。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 行政复议。
()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行政不当。 行政错误。 行政过失。 行政失败。
()的步骤包括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当事人意见、作出裁决、当场交付处罚决定书、备案。 一般程序。 听证程序。 复议程序。 简易程序。
()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作出的具体规定。 中央行政立法。 地方行政立法。 执行性立法。 创制性立法。
()是行政行为的时间和空间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