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之间存在着替代的选择 公平与竞争。 效率与竞争。 公平与效率。 效率与增长。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继续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20天。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丙为普通合伙人。甲的下列事项,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依法为A企业提供担保。 代表A企业与B公司谈判。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后丁欠A企业20万元;甲欠丁20万元(与A企业无关),甲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该笔债务。下列各项中,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丁可以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A企业的债务。 丁不得代位行使甲在A企业中的权利。 甲可以以其从A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务。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应经乙、丙的同意。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无须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出质。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出质。 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未经乙、丙、丁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2010年9月1日因车祸受伤被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下列各项中,合伙企业对王某的处理符合规定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