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排水泵站的等别,根据其装机功率确定,当装机功率小于0.01万kW时,灌溉、排水泵站工程为()。 大(1)型Ⅰ等工程。 小(2)型Ⅴ等工程。 中型Ⅲ等工程。 小(1)型Ⅳ等工程。
根据供水对象的重要性进行工程等别划分,对中等的供水对象,工程属于()等工程。 Ⅰ。 Ⅱ。 Ⅲ。 Ⅳ。
根据灌溉效益进行工程等别划分,当灌溉面积小于0.5万亩时,工程属于()等工程。 Ⅱ。 Ⅲ。 Ⅳ。 Ⅴ。
水库总库容在0.10亿~0.01亿m的工程其工程规模属于()。 小(1)型。 大(1)型。 小(2)型。 大(2)型。
根据治涝效益进行工程等别划分,当治涝面积在60万~15万亩时,工程属于()等工程。 Ⅰ。 Ⅱ。 Ⅲ。 Ⅳ。
根据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进行工程等别划分,当保护农田面积小于5万亩时,工程属于()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