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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2013年年初顺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困难,亏损严重,2013年8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顺发公司债权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采取下列哪些行为?()

A . 2012年10月10日顺发公司无偿转让给甲公司一栋办公楼,管理人要求甲公司返还办公楼
B . 顺发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于2008年1月1日前缴清全部出资,管理人要求股东提前缴清出资
C . 顺发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大幅提高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决议,管理人要求董事、监事、高管退还增加的薪酬
D . 2012年11月乙公司要求顺发公司清偿拖欠的货款,顺发公司将公司的一辆轿车质押给乙公司以担保货款的清偿,管理人要求乙公司返还轿车

人民法院受理了绿野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绿野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下列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有:() 甲公司对绿野公司享有债权,乙公司对绿野公司负担债务,破产申请受理后,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受让的债权能否抵销绿野公司对其的债权。 绿野公司拖欠丙公司修理费,丙公司知道绿野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遂向绿野公司购买设备,约定绿野公司交付设备后再行付款,绿野公司交付了设备,丙公司的债权能否抵销绿野公司请求其支付设备款的债权。 绿野公司拖欠王某劳务费,王某知道绿野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遂驾车到绿野公司催讨,停车时不慎撞上绿野公司停放在办公楼前的一辆轿车,绿野公司要求王某赔偿轿车的损失,王某对债权能否抵销绿野公司的债权。 丁公司欠绿野公司货款,丁公司听说绿野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遂向绿野公司表示可以以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绿野丁公司提供原材料,绿野公司遂向丁公司订购原材料,丁公司向绿野公司交付了原材料后,能否以此债权抵销绿野公司对其的债权。 “假币”印章篆刻内容为()。 “假币”字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日期。 “假币”字样,银行行号标识代码和日期。 “假币”字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银行行号标识代码。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银行行号标识代码和日期。 小儿最常见的内分泌系统疾病是()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 生长激素缺乏症。 垂体性侏儒症。 儿童糖尿病。 尿崩症。 一肾病综合征患儿,有胸腔积液,全身水肿较重,阴囊水肿明显,护理该患儿时不应采用的方法是() 衣服宽松。 避免肌内注射。 阴囊部用吊带托起。 保持皮肤清洁干燥。 让患儿卧于橡胶单上以利清洗。 雨花公司自2012年年初经营恶化,拖欠债务,资不抵债,2013年9月1日雨花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3年9月10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申请撤销雨花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 2012年9月20日以高于市场价100%的价格向甲公司购买一套设备。 2012年11月5日向银行借款,以公司的办公楼作为抵押。 2012年12月10日为逃避债务,将公司资金转移到乙公司账户。 2013年4月20日向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 2013年年初顺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困难,亏损严重,2013年8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顺发公司债权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采取下列哪些行为?()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考查破产撤销权、追回权。AD选项错误,管理人不能直接要求相对人返还财产。《企业破产法》第34条规定:"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但是第31条规定管理人须向法院申请撤销行为。B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企业破产法》第3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C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企业破产法》第36条的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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