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702哲学原理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客观辩证法
【答案】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物质世界本身的联系与发展。
2. 客体非对象化
【答案】客体非对象化,是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在生产实践中,主体一方面通过物质和能量的输出改变着客体,同时也需要把一部分客体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加以消费,或者把物质工具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生命活动之中。这些都是客体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即客体主体化。实际上,人通过改造对象的活动消化精神产品,使之转化为主体意识的一部分,也是客体非对象化,即客体主体化的表现。
3. 物质
【答案】物质是指在人们的意识之外独立存在又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有着无限多样的形态,无穷的变化发展,但归根结底都是客观实在的外在表现,都是物质的外在表现。
4. 矛盾
【答案】矛盾是指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所固有的两种基本关系或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5. 社会的政治结构
【答案】社会的政治结构是指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互关联的方式,包括政党、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和关于政权的组织形式、立法、司法、宪法和规程等。前一个系列是实体因素,后一个系列则是规章与准则。由于政治结构建立在经济结构的基础之上,所以马克思又把政治结构称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政治结构反映的是阶级或阶层的经济利益。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以政治活动为职业的只是少数政治家,而与政治活动有这样或那样联系的却是社会的全体成员。这就是政治的社会阶级(阶层)性和政治的社会普遍性原理。
6. 客体
【答案】客体,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是进入主体对象性活动领域,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一切是为客体。客体是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全部。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为某一具体事物本身的时候,就成了事物主体,其它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处于主体的事物,作为其它事物的关系面出现的时候,就成了客体主客休的关系存在,人们是为了呈现事物。呈现事物,得自于人们对事物的描述,人们在描述某一事物时,在印象里就有了事物的形态,而衬托出这个事物形态的,是形态里的区别,事物相互的影响证明了事物形态区别的存在,存在的形态区别又体现出了具体的事物。存在的形态区别的一切事物,就是存在的客体,印象里的事物的形态就是存在着的主体。
二、简答题
7. 简述真理及其基本属性。
【答案】(1)真理的含义
“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即真理和谬误。
(2)真理的特性
事物的本性通过其特性体现出来。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观性、绝对性、相对性和具体性。全面把握真理的特性,就是从整体上把握真理的本性。
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因此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这是真理之所以为真理的首要条件。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一切科学的定律、学说、理论之所以是真理,只是因为它们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②关于真理的绝对性或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a. 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性的区别,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称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b. 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③真理的具体性指的是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在具体的条件和范围内的一致。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具体的真理不是片面的,而是全面的。在人的认识中,应当尽可能地把握住对象的一切方面及其相互关系,这是达到真理的必要条件。但这种全面性并不在于一切方面和细节毫无遗漏的罗列,而在于它们的本质的综合,
即把握对象一切方面的总和。
8. 学习质量互变规律原理有什么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答案】(1)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也称量变与质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
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表现出来的。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或两种基本状态,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包含,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①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是质变的准各,没有一定的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无限地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②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飞跃过程。如果没有质变,量变本身最终也会为旧质的框架所局限而陷于停滞。质变打破了限制量变的旧框架,这就巩固了量变的成果,使量变在新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同时,质变使量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在新质的结构内,开始了更高层次的新的量变,使量变有了新的形式、新的广度和深度。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说明,事物的发展总是先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临界点超出了度,就导致质变,这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质变又引起了新的量变,这是由质变到量变的过程。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的无限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演进过程。
(2)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质、量作为规范事物存在的基本范畴,转化为方法论就是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及其统一。在学习、工作中,我们要运用质量互变规律,促进我们的学习和工作的不断提高。
①注意量的积累;
②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③坚持适度的原则;
④坚持连续性与间断性相统一的原则。
9. 为什么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答案】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对实践深入而全面的探讨,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的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即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践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发源地
实践首先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同自然界发生联系和关系,而且人与人之间也必然互换其活动并结成一定的关系。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三重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其意识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构成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即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补会关系。实践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发源地,并以浓缩的形式包含着基本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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