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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行政法学、国际私法2003(含答案)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摘要

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民商法专业试题解 考试科目:316外国法制史、行政法学、国际私法

第一部分:外国法制史(50分)

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

1.简述查士丁尼法典编纂的成果。

答:公元3世纪至6世纪罗马法进入了全面编纂时期。罗马法的法典编纂,私人在先,官方在后。在罗马编纂法典方面最有成效和影响最深的应该是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而查士丁尼在法典编纂方面最伟大的成果就是闻名于世的《罗马法大全》又称《国法大全》。《罗马法大全》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和《新律》

(1)《查士丁尼法典》。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公元528年初即查士丁尼登基的第二年,就发布了编辑《查士丁尼法典》的谕令,根据谕令任命了一个由10人组成的委员会,该委员会根据以前的三部法典和后来的谕令编辑了一部新的法典,删除重复和由矛盾之处,将已经废除或不再应用的内容删掉,并加以划分、编排、补充及必要的修改,成为简明的成文法典,529年颁布。该法典集公法与私法于一体。 (2)《学说汇纂》,又译为《法学汇编》,这是查士丁尼进行的第二项宏伟工程,于公元530——533年编成。《学说汇纂》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3)《法学阶梯》,又译为《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在结束《学说汇纂》的编辑工作之前,命令特里波尼安等人编译一部教材,以取代教学中使用的盖尤斯的《法学阶梯》,这本书的编纂完全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蓝本加以改编而成的,只是在债法中,将债产生原因之一的侵权行为移到诉讼篇中。从内容上看,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在理论及他物权和债法概念的阐述上更加细致,成为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学阶梯》是研究罗马私法的历史发展和实质内容极为宝贵的资料。(4)公元565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条,称为《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统称为《罗马法大全》。《罗马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罗马法大全》是查士丁尼对法学理论和法律进行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编纂工作。这一编纂工作汇集了罗马法律的遗产并将其传承下来,它代表着古罗马帝国通过罗马法实现的第二次扩张和征服。

2.什么是对价?对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对价是英美法的概念,对价又称约因(consideration),它是盖印合同以外各类合同有效成立的必备要素。所谓对价是指根据协议已经履行或将要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由此得到某种利益,或者接受义务履行的当事人为此而遭受某种损失的事实要素;它是对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的某种回报。此外,接受义务履行的当事人诚实地放弃了某项请求权(不论该请求是否能成功) 也被视为有效的对价。

对价在形式上可分为三类:①待支付的对价。例如甲许诺将向乙供货,而乙则许诺在收到货物后付款。这里,乙所许诺的付款就是甲许诺供货的对价,它属于以诺言对诺言的对价。②已支付的对价。例如甲许诺将向乙交付货物,而乙应甲要求支付了甲5英镑。这里,乙支付5镑的行为就是甲许诺供货的对价;该行为表示甲的要约已获得接受。 ③过去完成的对价。例如,乙借给甲某项财物,而甲在借用之后许诺他将承担某种额外义务。这里,乙暂时放弃对该项财物的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