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合同中没有约定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B . 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未注明托收附寄单证的张数
C . 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及账号、付款人和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D . 本笔托收承付的金额只有90000元
● 参考解析
《支付结算办法》第184条规定,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该法第189条规定,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未记载托收附寄单证的张数、收款人名称及账号、付款人和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的,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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