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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中国甲公司和德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合作勘探开发中国南海部分海域的石油资源。甲乙两公司约定该合同适用德国法律。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该合同法律适用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 . 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该合同应适用德国法律
B . 适用德国法律违背了我国的公共利益,故应该适用中国法律
C . 当事人的选择违反我国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发生适用德国法的效力
D . 应视为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由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最终确定

RD540支持热插拔冗余系统风扇? 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时,不能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 外交途径送达。 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 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 依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 杜仲具有的功效是() 祛风湿,补肝肾,强筋骨,安胎。 祛风湿,强筋骨,利水消肿。 补肝肾,强筋骨,安胎。 补肝肾,行血脉,续筋骨,安胎止漏。 补肝肾,强筋骨,祛风湿。 我们常用以下哪个概念表示股票的真正投资价值:() A、股票的票面价值。 B、股票的账面价值。 C、股票的内在价值。 D、股票的发行价格。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外国法查明的说法,正确的有:()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均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当事人应当提供外国法律,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解决该涉外民商事法律争议。 中国甲公司和德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合作勘探开发中国南海部分海域的石油资源。甲乙两公司约定该合同适用德国法律。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该合同法律适用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这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选择外国法是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的,案件还需适用中国法解决,故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既然法律已经强制规定,就应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故当事人不能选择外国法,所以A项说法错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指,法院地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的适用或外国法的适用结果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时,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制度。本题并未涉及公共利益被违背的问题,故B项说法错误。本题选择不正确选项,故ABD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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