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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师范大学政治学原理(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二元君主政体与议会君主政体

【答案】二元君主制是指君主仍然拥有较大的实际权力的立宪君主政体,尤其是君主通过掌握内阁的仟命权而控制着国家的行政权,因此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故称为二元君主制。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君主一般有否决权。在有的情况下,君主还可以任命和指派部分议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议会。在有的国家,宪法甚至是君主“钦定”的。不过,君主的权力毕竟由宪法做了规定并受到议会的某种程度的制约,君主制定法律尤其是做出重大决定时一般不能撇开议会。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不同,两个权力中心的地位也有较大差别。现代实行这种政体的主要是西亚的少数几个国家,但它曾经是许多早期资产阶级国家采用过的政权组织形式。1814-1830年波旁复辟王朝时期的法国,较近的1871--1918年德意志帝国、从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日本,都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德国皇帝和日本天皇实际上是真正的权力中心,而宪法的作用不大,议会的权力较小。18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英国的政体可以说仍然是二元君主制,虽然已经确立了议会的主权,但国王依然保留了许多重要权力。

议会君主制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议会君主制的主要特点有:

①责任内阁政府不再向君主负责而是向议会负责,奉行“议会至上”原则;

②议会不仅是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议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

③议会拥有倒阁权,政府如果失去议会信任,要么集体辞职,要么请求君主解散议会。议会君主制虽然保留了世袭的君主,但君主的职能仅限于象征国家的统一和代表国家主权而没有实际权力。英国在1832年议会改革后巩固了议会的地位和权力,成为议会君主制政体的典型。在当代,西欧、北欧的一些国家以及日本,实行的也都是议会君主制政体。

2. 司法独立

【答案】司法独立是指法院和法官只服从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根据资产阶级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者的解释,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司法权由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法院和法官的审判活动只服从宪法和法律; 二是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也不受另一法院的干涉,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也不能在其进行具体审判时进行干涉,而只能在其判决作出后,依上诉程序变更其判决; 三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坚持独立,不受各方意见包括检察官起诉的影响,法官按“自由心证”的原则办案,也就是说法官凭自己的“良心”审理案件、行使权力。

3. 政治协调

【答案】政治协调是政治指挥的一种力一式。政治指挥是政治权力按照特定政治规划和目标,凭

借政治组织,支配和协调社会成员以实现政治决策的行为。政治协调是政治权力对于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不同形式的协调,以达到合作协力的目的。政治协调一般包括权威性协调和沟通性协调等等。

4. 立宪君主制

【答案】立宪君主政体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政体形式之一,它通常存在于资产阶级在进行政治革命时力量并不十分强大,革命以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妥协而告终的国家,立宪君主政体本身就是这种妥协的产物。

由于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因而君主的地位和实际权限也不一样,立宪君主政体可以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

①二元君主政体形式上存在君主和议会两个权力中心,君主权力受到议会和宪法限制,可是,实际上君主掌握着政府任命权、解散议会权、钦定宪法权等权力。二元君主制一般存在于封建势力强大,资产阶级政治力量相对软弱的国家,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德意志帝国,当代的尼泊尔、摩洛哥、约旦等。

②议会君主政体的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的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君主受到宪法和议会的实际限制,一般只具有国家象征意义。议会君主政体的议员是选举产生的,并有特定任期,君主则是世袭终身任职的,因此,议会君主政体只是部分意义上的残缺的君主制。这种政体通常是那些资产阶级革命进行得不够彻底的国家采用的政体形式,当代的英国、日本、西班牙等国仍然保留着这种政体。

5. 单一制国家

【答案】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单一制国家的基本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②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③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④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⑤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⑥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力一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单一制国家中中央权力机关掌握着主要的和统一的政治权力,并统辖着地方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6. 政治文化

【答案】政治文化是政治关系的心理的和精神的反映,它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对于政治的感受、认识和道德习俗规范的复杂综合。

政治文化是社会政治意识形态,是社会政治关系作用于大脑的产物,是由特定政治关系决定的。

政治文化一般由政治心理、政治思想两个层次构成。

二、简答题

7. 政治学与法学的关系。

【答案】法学是研究法的起源、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以人类社会的强制性行为规范一一法律为研究对象。由于政治与法律都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社会现象,因而法学与政治学具有不可分割的相关性。政治学与法学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历史上,政治学和法学曾经长期处于彼此不分的状态。19世纪以后,政治学和法学各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但是,由于许多问题如民主和法治、立法与决策、分权和制衡、国家、政党制度、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政治参与和决策程序等,均具有政治学和法学的两方面内容,所以政治学和法学两者之间的联系,仍然非常密切。

(2)政治学与法学研究范围和重点是不同的。政治学所研究的是人类社会中的权力现象,权力是其研究的核心,特别是公共权力以及围绕公共权力而展开的各类现象。而法学的研究对象则以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重点,即研究立法、执法、守法、司法中人们权利和义务界限的确定、规范化、制度化以及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等一系列活动。

总的来说,由于法是政治权力意志和政治权利的法定规范化,是进行政治活动和实现政治目标的一种规范和手段,特别是在现代社会,民主政治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政治,政治必须采取合法性的形式,有规则和有秩序地运行,因而政治和法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政治学和法学也就具有必然的联系。特别是像宪法学、立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本身就兼具政治学和法学的双重性质。

8. 简述政治改革的条件。

【答案】政治改革就是指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完善,也即使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根据社会利益关系中共同利益的要求、利益矛盾状况,根据社会成员对于政治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旨在改进政治体系、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完善其政治统治的政治过程。政治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使它得以顺利地展开并最终取得成功,需要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1)政治改革的客观条件

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政治改革的客观条件由经济条件、政治文化条件和社会条件三大要素构成。 ①经济条件

经济发展是政治改革的首要条件。

a. 经济发展为政治改革提供物质资源;

b. 经济改革不仅是政治改革的先导和基础,而且也是政治改革成果得以巩固的保障;

c. 经济发展为政治改革所需要的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②政治文化条件

政治改革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文化条件,即必须形成一种“革新”的文化,在这种文化体系中,社会成员在对政治改革的认知、情感和评价方面能够形成普遍的共识。“革新”的政治文化是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