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运用墓志资料研究女性家庭生活是近些年来唐代妇女史研究的主要手段。本文正是基于此,通过对唐人墓志中记载的在室女事迹进行仔细的梳理、分析与解读,利用社会性别理论从家庭生活处境、教育、孝行、理想品行及角色期许等方面对在室女的家庭生活与角色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致力于探求唐人在室女真实的家庭生活。
唐人墓志资料中关于记载在室女事迹的墓志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夭折未出嫁的在室女为志主的墓志,即在室女志主墓志,此类墓志记载较为详尽,内容涉及在室女的日常家庭生活、品行、教育、孝行等方方面面;另一类是附载在室女事迹的墓志,既有女性志主墓志又有男性志主墓志,此类墓志记载在室女事迹较为简略。这两类墓志中的在室女资料是本文写作的基础和所依赖的基本文献资料。
“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主流性别话语不能反映唐人家庭中在室女的真实生活状态。据墓志资料显示,受骨肉亲情因素的影响,在室女在家庭生活中颇受家人关心和爱护,有着较为宽松的生活空间,她们与父母处于一种“父母慈,女儿孝”的家庭亲子关系中。有些在室女在家庭事务中还有一定的发言权,她们的宗教信仰行为也被家人宽容接纳,年长的在室女还因“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关系有着特殊的家庭地位。此外,对于一些遭遇父母亡故的在室女,她们或被祖母、兄长、叔伯抚养,或依附于外祖舅父等亲属,在寄养亲人那里她们也得到了关爱和怜惜。
在室女的家庭教育是围绕“为妇之道”展开的,她们在六岁左右开始接受家庭教育,主要由家中女性长辈训教,学习内容既包括妇德女工又包括读书识字,教本主要有《女诫》、《女史箴》、《列女传》、《女则》、《女仪》等女教著作和《诗经》、《仪礼》、《礼记》等经学著作中有关女性礼仪规范的篇章。家庭教育对在室女眷以嘉姻及为人妇、为人母角色的担当上有着重要的影响。
“孝”是唐人墓志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对在室女品行和角色的集中概括,在室女表达孝心的对象除父母外,还有叔父、兄姊等其他亲属;承顺孝养,奉亲侍疾,服丧忧伤是唐人墓志中最为常见和推崇的在室女孝行实践,也是墓志着重塑造的孝女形象。
唐人墓志还流露出唐人男权社会对在室女理想品行和角色期许,“明慧聪敏”、“婉嬺柔顺”、“动不违礼”、“四德兼备”是唐人心目中在室女所应具备的理想品行;“作嫔君子,以援吾宗”则是唐人对在室女角色归宿的期许。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